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举办洛阳市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6-27 16:52:01 点击数:1821

 洛工文〔2018〕34号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繁荣发展职工先进文化,充分展示我市工人阶级时代风采,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市总工会决定举办洛阳市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打造健康文明、昂扬向上的职工文化,丰富职工精神文化生活,不断满足职工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进一步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广大职工凝心聚力,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新时代洛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谱写中原更加出彩的洛阳篇章而不懈奋斗!
   二、活动安排
  (一)艺术活动
  1、洛阳市职工文化艺术节开幕式
  2、职工音乐比赛
  3、职工合唱比赛
  4、职工舞蹈比赛
  5、职工小品比赛
  6、职工演讲比赛
  7、职工诗词创作比赛
  8、职工微影视比赛
  9、职工美术比赛
  10、职工书法比赛
  11、职工摄影比赛
  12、洛阳市职工文化艺术节闭幕式
  (二)创作实践
  1、组建洛阳市职工艺术团,遴选部分优秀获奖节目和获奖演员到企业一线巡演。
  2、组建洛阳市职工文联,开展知名艺术家走基层采风活动。
  三、项目设置
  (一)职工音乐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俱乐部
  2、比赛要求:职工音乐比赛包括声乐比赛和器乐比赛。声乐分民族、通俗、美声三种唱法,分别以独唱、重唱、小组合的演唱形式进行,伴奏形式不限。器乐包括独奏、重奏、合奏。音乐作品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
  3、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推荐3至5个优秀节目,制成视频光盘,报送组委会。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4、时间:初赛音乐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6月30日,决赛时间为8月上旬。
  (二)职工合唱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俱乐部
  2、比赛要求:合唱比赛曲目为两首,每支合唱队伍人数要求不少于40人,时间长度不超过12分钟。伴奏形式:钢琴、手风琴、小型乐队均可,不可以用CD或其他音频进行伴奏。
  3、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推荐1至2个优秀团队,制成视频光盘,报送组委会。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评选出18支队伍进入决赛。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4、时间安排:初赛节目视频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决赛时间为8月下旬。
 (三)职工舞蹈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俱乐部
  2、比赛要求:职工舞蹈比赛包括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单、双、三、群舞时间长度不超过8分钟。
  3、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推荐1至3个优秀节目,制成视频光盘,报送组委会。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4、时间:舞蹈节目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决赛时间为9月上旬。
 (四)职工小品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俱乐部
  2、比赛要求:比赛节目要求主题思想健康向上,突出职工文艺特色,尊重和遵循文艺规律,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展示全市工人阶级的主人翁精神和奋斗精神。提倡小投入、接地气,有个性、有创意,小作品、大情怀。每个小品时间不超过15分钟。
  3、比赛安排: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初赛由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推荐1至3个优秀节目,制成视频光盘,报送组委会。组委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
  4、时间:小品节目视频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7月31日,决赛时间为9月中旬。
 (五)职工演讲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俱乐部
  2、比赛要求:以“中国梦·劳动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让职工群众用演讲形式讲述自己学习贯彻的心得体会,讲述立足岗位为党的十九大确立的目标任务而奋力拼搏的感人故事。
  3、比赛安排: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需推荐1至2名优秀选手参加比赛。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选手围绕主题自行命题,按赛前抽签顺序进行6分钟演讲。比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参赛人员得分为去掉最低分、最高分后的平均分,评选出18人进入决赛。决赛结束后,从中选出优秀选手参加全省比赛职工演讲比赛。
  4、时间:节目选手名单报送截止日期为2018年5月22日,比赛时间为6月上旬。
 (六)职工诗词创作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文化宫
  2、报送要求:参赛作品须为原创,且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杂志上发表过,各推荐单位投稿的作品均不少于5首,每人限3首(篇)以内。
  3、征稿时间: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评审: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5、结集出版时间:10月
 (七)职工微影视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文化宫
  2、报送要求: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报送1至3个微影视作品,报送的微影视作品必须是原创纪实片。作品要求构思新颖、可视性强、艺术表现手法多样化,片中对白使用普通话。作者、导演、演员等有关人员不能外请,须为同一单位职工,时长为5至15分钟。
  3、征稿时间: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评审: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
  5、展播时间:2018年9月
 (八)职工美术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文化宫
  2、作品要求:国画(人物、山水、花鸟)、油画、水彩画、水粉画、版画、漫画等均可参赛。国画尺幅不超过6尺整张,不小于4尺对开或斗方。主题性创作尺幅可为180cm×180cm;油画长、宽不大于1.5米;水粉水彩画、版画、漫画等作品为全开纸或半开纸。国画作品不需装裱。各推荐单位投稿的美术作品不少于5件。
  3、征稿时间: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评审: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展作品。
  5、展出时间:2018年10月。
 (九)职工书法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文化宫
  2、作品要求:书法作品(毛笔)书体不限,尺幅不超过六尺整张(180cm×97cm),一律竖式,不需装裱。篆书、草书须附释文。作品一律使用真实姓名,禁用笔名,应为近期新作,杜绝临摹、抄袭在公开刊物上发表的古今作品,若发现将不予评审。各推荐单位投稿的书法作品均不少于5件。
  3、征稿时间: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评审: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展作品。
  5、展出时间:2018年10月。
 (十)职工摄影比赛
  1、承办单位:市工人文化宫
  2、作品要求:参赛作品可以是单幅或组照,彩色、黑白照片不限。作品一律接受数码图像文件,数码图像文件格式为JPEG(作品大小不得小于5M)文件格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只可做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微调,不得做合成、添加、大幅度改变色彩技术处理)。各推荐单位投稿的摄影作品不少于5件。
  3、征稿时间:2018年6月1日至8月31日
  4、评审:由组委会组织资深专家组成评审组,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入展作品。
  5、展出时间:2018年11月。
  四、组织领导
 (一)机构:为加强对职工文化艺术节领导,成立“洛阳市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市总工会主席吉振华担任组委会主席,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司志华担任组委会执行主席,市总副主席张现铭、李益玲、市纪委驻市总纪检组长邵志翔、市总副主席寇兴禹、市工人俱乐部主任王辉、市工人文化宫主任林峰担任组委会副主席。
    成立“洛阳市首届职工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工会宣教部,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张现铭兼任办公室主任,市总工会宣教部部长张媛媛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报名:由县(市、区)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直工会、产业工会统一组织推荐。职工根据所属工会隶属关系报名参赛。
  (三)奖项设置:按艺术门类设置单项奖。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广泛动员。职工文化工作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手段。各级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在本系统、本产业、本单位全面做好组织动员工作,广泛吸引职工参与。       
  (二)精心组织,形成体系。各级工会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职工具体需求,创新活动形式和手段,并将文化艺术节与“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等活动紧密结合,形成有机统一的职工文化建设体系。
  (三)巩固成果,夯实基础。阵地和队伍是职工文化建设的重要基础。各级工会组织要以本届职工文化艺术节为契机,进一步增强职工文化阵地的活力,建好建强文艺队伍,充分发挥文艺骨干人才的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职工文化活动健康发展。
  (四)加大宣传,扩大影响。各级工会要充分依托主流媒体、工会媒体和新媒体资源,围绕艺术节开展主题宣传,尤其是要加大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推广力度,大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导向。各单位要将活动方案、工作信息和活动总结等及时报送市总工会宣传教育部。
  (五)厉行节约,反对“四风”。开展文化艺术节的各类活动要立足于实际效果,厉行节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河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
  六、联系方式
      杨  珂    市总工会宣教部  电话:63341932
      张  涛    市工人俱乐部    电话:18537961081
      王  勇    市工人文化宫    电话:13014793127
                         
     
                                                                       洛阳市总工会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