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贯彻落实全总、省总《关于在工会工作者和职工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要求,进一步提升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现就今年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的要求和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群众,围绕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采取多种形式、多种载体,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以工会劳动法律知识为重点的法治宣传活动,增强工会工作者和广大职工群众的法治观念,深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决胜全面小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
三、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和是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六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和职工群众,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做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深入学习宣传省第十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决胜全面小康、让中原更加出彩洛阳篇的总体要求、发展目标、发展思路和重大举措,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使广大工会工作者和职工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市、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使广大工会干部和职工群众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宣传宪法的实施,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风尚。
(三)大力宣传与工会和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河南省颁布实施的《河南省工会条例》《河南省企业集体合同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进城务工人员权益保护条例》《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洛阳市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提高我市工会工作者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水平,提升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的能力,提高广大职工群众的法律素质,逐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习惯,依法理性表达利益诉求,为推动实现全民守法奠定坚实基础。
五、宣传形式
(一)集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普法活动。12月4日当天,要积极配合本地普法办公室的宣传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和职工需求,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以及工人文化宫、职工服务中心和工会院校等宣传阵地和资源的作用,积极创新普法形式和载体,组织开展丰富多彩、各具特色的法治宣传活动。
(二)拓展普法宣传渠道。各单位要在“12·4”国家宪法日前后,在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开辟专栏“情系劳动者,法在你身边”,广泛宣传各地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维护职工权益的模范单位和律师的先进事迹。要实施“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加强普法网站和普法网络集群建设,构建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建设规模化、集约化的法治宣传教育云平台。要利用“三微一端”(微信、微博、微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传播性强的特点,积极解读法律法规,广泛传播法治思想,提高职工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着力做好法律服务。针对年终岁末劳动关系领域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支付、劳动安全卫生等专项检查工作,健全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制度,组织工会法律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利用“12351”职工服务热线、职工服务中心、工会网站等平台,为包括农民工、劳务派遣工在内的广大职工提供优质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四)大力宣传“七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宣传国家、河南省和工会“七五”普法规划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宣传法治宣传教育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洛阳的重要作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的创新开展。
六、工作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把此次活动作为“七五”普法启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精心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把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与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结合起来,与推动工会工作改革创新发展结合起来,切实抓紧抓好,落到实处,确保宪法法律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坚持服务职工群众。把“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和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特别是农民工的法律意识。积极引导职工群众参与法治实践,发挥职工群众主体作用,主动邀请职工群众参与普法活动的策划、实施和评价,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吸引职工群众广泛参与,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注重宣传活动实效。宣传活动要形式多样,营造氛围,突出重点,突出特色,区别不同对象、不同区域、不同特点、不同需求,增强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和各地方各部门有关要求,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反对铺张浪费。
请各单位将12月4日期间活动开展情况(包括文字总结、有关数据、图片资料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于2016年12月10日前报市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市总工会将对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和宣传推广。
联 系 人:刘东杰、裴江涛
联系电话:6334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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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