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5-05-06 16:21:30 点击数:1695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为深入贯彻《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按照河南省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要求,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在全市开展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活动,广泛宣传《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在广大女职工中弘扬法治精神,普及法律知识,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好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竞赛时间
    2015年5月至7月
    三、参与范围
    全市广大女职工。尤其要把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等作为重点参与对象。
    四、竞赛内容
    重点掌握《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母婴保健法》、《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集体合同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
    了解《宪法》、《民法通则》、《婚姻法》、《继承法》、《侵权法》、《就业促进法》、《社会保险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安全生产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工伤保险条例》、《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河南省企业职工民主权利保障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中有关女职工权益保护的条款。
    五、竞赛形式
    (一) 层层开展竞赛。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通过层层开展笔试、答卷、竞赛等活动,广泛组织形式多样的女职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市上下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二) 现场知识竞赛。现场知识竞赛以团队形式参赛,每个代表队由3名选手组成(男女不限)。竞赛分为预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预赛阶段设“精挑细选”、“争分夺秒”两个环节,按得分从高到低决定入围决赛的团队;决赛阶段设“争先恐后”、“分秒必争”、“分条析理”三个环节,预赛成绩累计计入总成绩,按总成绩高低排列决定名次。如出现分数相同情况,加试“精挑细选”题目,直到决出分数高低。
    1.精挑细选
    (1)形式:多项选择(10题,每题10分,共100分)
    (2)规则:由主持人读题并宣布开始后,计时开始,选手在答题板上写好答案(A、B、C、D),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不倒扣分,总限时20秒,20秒内未亮题板的视为放弃,不得分。
    2.争分夺秒
    (1)形式:单项选择题、判断题(25题,每题6分,共150分)
    (2)规则:比赛前,各队派1名队员抽取题目。主持人宣布开始后,计时开始,由场上1名选手读题,另2名选手口头答题,单项选择回答正确选项(A、B、C、D),判断题回答“对”或“错”,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不倒扣分,总限时3分钟,未答完不能再答。
    3.争先恐后
    (1)形式:多项选择题(10题,每题10分,共100分)
    (2)规则:由主持人读题并宣布开始后,场上选手按抢答器抢答(A、B、C、D),如提前按抢答器视为违规。违规1次警告,违规2次取消本环节比赛资格。答对得分,答错倒扣分。
    4.分秒必争
    (1)形式:单项选择题(25题,每题6分,共150分)
    (2)规则:比赛前,各队派1名队员抽取题目。主持人宣布开始后,计时开始,由场上1名选手读题,另2名选手口头答题,单项选择回答正确选项(A、B、C、D),判断题回答“对”或“错”,答对得分,答错不得分,不倒扣分,总限时3分钟,未答完则不能再答。
    5.分条析理
    (1)形式:案例分析题(1题,共50分)
    (2)规则:比赛前,各队派1名队员抽取题目,主持人宣布开始后,计时开始,队员看题并讨论、作答,队员间可相互补充,总限时5分钟,未答完则不能再答,由现场专业评委评分并点评。
    六、工作要求
    (一)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认真准备。市总将对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对积极开展竞赛活动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二) 市总拟选拔6个优秀竞赛团队进行比赛(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获胜团队将参加全省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知识竞赛。
    (三) 要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宣传竞赛活动及组织情况,向市总女职工部及时上报活动信息,并于7月底前报送活动小结。此次知识竞赛参考题库随后将发至各单位电子邮箱,请注意查收。

    联系人:张维缨 胡 楠
    联系电话:63341933 69801903
    邮 箱:lynzg2006@163.com 

参考题库:http://www.lygh.org/upload/2015/0512/20150512032031911.doc
参考法律法规:http://www.lygh.org/upload/2015/0512/20150512032108555.zip




                        洛阳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15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