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积极配合市人大开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河南省工会条例》执法检查活动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05-31 08:30:38 点击数:794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属各基层工会、市总机关部室:
  今年5月至12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河南省工会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这对推进全市工会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现就配合开展执法检查活动提出如下要求。
一、充分认识执法检查活动的重要意义
市人大组织开展的“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情况执法检查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是促使洛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建设福民强市的客观要求,也是贯彻落实全国、省委省政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实施意见的重要举措,将对促进洛阳社会稳定,推动“两法一条例”的全面贯彻实施,更好地维护广大职工和工会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全市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促进各级工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各项社会职能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结合“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全力以赴做好相应配合和自查工作,使这次执法调查视察活动起到向全社会宣传工会工作、切实解决工会工作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的作用,为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更好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
二、多措并举搞好调查与自查工作
1、各级工会要在5至8月份普遍开展一次《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情况的自查。自查报告要按照执法检查的主要内容和要求写明主要做法、取得的经验及成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策和建议等,并于8月10日前报市总法律工作部(自查提纲见附件)。
2、各级工会要主动与当地党委、人大和政府沟通配合,认真作好有关的准备工作,包括准备好相关资料,推荐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实事求是地反映“两法一条例”贯彻落实和创建和谐企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分析意见和建议等。
3、各级工会要在“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不断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声势。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一查到底,促使问题得以解决。
三、加强领导,把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为配合这次执法检查活动,市总工会决定成立由市总工会主席原文涛同志任组长、副主席张国亮同志任副组长、市总办公室、组织部、宣教部、保障工作部、生产保护部、法律工作部、女职工部、财务部及各产业工会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协调配合市人大开展“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工作。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总法律工作部,具体负责联系、协调执法检查工作涉及的各项配合性工作。
各县(市)区、各企业工会要切实加强对执法检查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配合地方人大做好执法检查工作,各单位要把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两法一条例”执法检查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出成效。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做到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经费上“四落实”,确保执法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附件:《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查与自查参考提纲
 
 
 
 
洛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年5月11日
 
附件
 
《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自查参考提纲
 
一、关于贯彻实施《工会法》、《河南省工会条例》的总体情况
主要是“两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和工会等在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方面采取的重大举措及效果;在保障工会工作开展以及推进工会工作法制化建设方面,在履行法律责任、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协调劳资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对深入贯彻落实“两法一条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劳资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建议和意见。
二、关于工会组织建设的情况
    1、基层工会组织数、工会会员数、基层工会干部数的情况,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外资和国有改制企业工会组建方面的情况。
    2、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组织的情况。
3、当前工会组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4、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生产经营企业数、组建工会数、工会会员数、农民工和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组织数。
三、关于工会维权制度建设的情况
1、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情况。包括工会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纳入地方和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有利于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配套政策,落实法定职责有效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和下一步工作打算。
2、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发展情况。包括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数,占已建工会企业的比率,覆盖职工人数,履约率,其中非公有制企业签订集体合同数,签约率,覆盖职工人数,履约率;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签订数。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数、覆盖企业数、覆盖职工人数、占已建工会企业的比率,其中区域性、行业性工资专项集体合同份数、覆盖企业数、覆盖职工人数;与2007年底相比的变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以职代会为主要形式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的发展情况。包括建立职工大会制度的企业数,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数;乡镇职代会制度建设情况;实行厂务公开企业数,其中非公有制企业数;职工进入董事会企业数,职工进入监事会企业数;与2007年底相比的变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3、工会参与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情况。包括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数、组建率,2011年受理案件数,调解成功率,其中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数、组建率,2011年受理案件数,调解成功率;建立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数;工会专兼职劳动仲裁员人数,2011年参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数;与2010年底相比的变化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4、各级工会建立法律援助和服务机构数,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数,筹集法律援助资金数,2011年受援案件数(分类统计),受援职工人(次)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5、各级工会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数和人员数,被劳动行政部门聘任的工会劳动保障监督员人数;2011年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自行处理的案件数,提请劳动行政部门处理的案件数。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6、工会参与政府及其部门研究制定有关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情况;在维护职工,特别是进城务工人员和劳务派遣工合法权益方面采取的措施,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对策与建议。
四、关于工会干部保护问题
主要是工会干部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自身权益受侵害的典型案例和数据。
五、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财产保护问题
主要是工会经费的收缴率,与2010年底相比的变化情况;拖欠、拒缴工会经费和侵害工会财产权的情况、典型案例和数据;政策性的意见和建议。
    六、关于《工会法》行政执法和司法保护
2008年以来,各级政府及劳动行政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司法机关等依法受理和处理违反《工会法》案件情况,包括法院就工会经费收缴发出支付令情况和处理结果,典型案例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七、其他方面的重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