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工会法人名称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21-08-19 08:02:15 点击数:1436

    基层工会登记工会法人名称, 应当为上一级工会批准的工会组织的全称。一般由所在单位成立时登记的名称(区域性、行业性工会联合会应冠以区域、行业名称),缀以“工会委员会”“联合工会委员会”“工会联合会”等组成。

基层工会的名称具有唯一性, 其他基层工会申请取得法人资格时不得重复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