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确保五一廉洁过节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9-04-29 16:18:11 点击数:4931


“五一国际劳动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锲而不舍纠正“四风”、营造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巩固市总工会在落实“净化政治生态,再创新的辉煌”要求方面取得的成果,结合市纪委要求,现重申有关纪律规定,希望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同志认真落实。

一、严守廉洁自律规定

从严抓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坚决做到“十个严禁”:严禁使用公车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使用公款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行期间接受基层单位安排的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参观旅游的党员干部提供旅游、餐饮住宿等接待;严禁将个人旅游产生的交通、住宿等相关费用转嫁给下属单位或企业;严禁违规公款购买、违规收送珍稀药材、珠宝玉石等名贵特产;严禁违规参与五类“酒局圈”;严禁公务人员在节假日值班期间饮酒;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和各种有价证券等。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市总工会直属机关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切实做到管思想、管作风、管纪律,教育党员干部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自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三、严格纪律要求

节日期间,市纪委将运用检查、曝光、通报等形式,加强对各单位值班情况监督检查。因此,市总机关及直属各事业单位,节日期间要认真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值班,保证通信畅通,确保节日期间安全、无事故。

注:各部(室、中心)、产业工会,各事业单位要将此通知传达到所属人员,并做好教育记录。机关不再统一组织节前教育。

 

市总工会机关党委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