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总工会

关于上报2018年度劳动竞赛先进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12-24 10:09:24 点击数:1506
各县(市)区工会,各产业工会,各直属企业工会:
    为了做好2018年度劳动和技能竞赛总结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推荐内容
    1.各县(市)区工会:技术创新能手4名,节能减排标兵4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群监员)4名,示范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青年职工)创新工作室1个,六型示范班组4个,安全示范班组5个、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4个。
      2.市属基层工会:技术创新能手3名,节能减排标兵3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群监员)3名,示范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青年职工)创新工作室1个,六型示范班组3个,安全示范班组3个。
3.产业工会:技术创新能手3名,节能减排标兵3名,优秀工会劳动保护检查员(群监员)3名,示范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青年职工)创新工作室1个,六型示范班组3个,安全示范班组3个、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2个。
4.产业工人技能培训工作突出的单位和先进个人(组织培训人员、授课人员)分别报1-2个。其中,成绩特别突出的5个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分别按程序申报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状和五一劳动奖章。
5.《2018年洛阳市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工种的通知》确定的61个工种的前3名成绩及竞赛方案。
二、推荐要求
1.各单位严格按照分配的表彰指标申报。上报时,认真区别劳动竞赛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个人,成绩特别优秀的10名先进个人,按程序申报“洛阳市五一劳动奖章”。
2.“安康杯”竞赛活动进行单独表彰。市直属单位的“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由市总和市安监局共同研究确定;县区申报的“优胜企业”、“安全示范班组”,按照有关规定,征求县(区)安监局意见后上报。
    3.申报的表格须加盖公章一式两份,连同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于2019年1月20日前上报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同时,附上报各种先进的汇总表(见附件)。
三、其他事项
1.报全总、省总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在此基础上推荐上报,不再单独上报。
2.各县(市)区和市属基层工会,年度技能竞赛未完成的,尽快按照年初下发的工种文件组织实施,并把竞赛结果上报市总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3. 需要市总援建的劳模(工匠、高技能人才、青年职工)创新工作室,由创建单位申请(工作室的标准条件,申请金额),实地验收,经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研究确定。
附件:各奖项申报表
 
 
 
 
 
                                  洛阳市总工会劳动和经济工作部
                                                 2018年12月24日